4月10日,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上海市浦東新區普通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審查細則(試行)》(下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繼2022年7月《上海市浦東新區化妝品產業創新發展若干規定》和11月《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化妝品個性化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接連為“定制化妝品”和“化妝品個性化服務”松綁后,上海市浦東新區針對“定制化妝品”進一步細化并明確了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個性化”需符合7大條件
對于“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征求意見稿中也明確了其定義,指化妝品備案人、境內責任人根據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對其備案的普通化妝品(不含兒童化妝品、眼部護膚類化妝品、使用新原料的化妝品等),在經營場所設置的專用區域內,現場提供分裝、包裝服務且涉及直接接觸化妝品內容物的。
而此次征求意見稿中的關鍵一項,即明確了化妝品個性化服務的許可標準,必須符合7個條件,才能申請相關資質。
1、是依法設立的企業,且其申請從事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的經營場所具有《營業執照》;
2、是現場個性化服務化妝品的境內備案人,或者是與現場個性化服務化妝品的境外備案人同屬一個集團且有境外備案人授權開展該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的境內責任人,并具備相應的化妝品生產質量管理經驗;
3、用于現場個性化服務的化妝品已完成備案;
4、有對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和產品進行全過程風險評估和風險控制,以及產品不良反應監測與評價的能力;
5、有與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相適應的場地、環境條件、服務和檢驗設施設備;
6、有與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相適應的技術人員和檢驗人員;
7、有與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相適應的原料驗收、服務過程及質量控制、設備管理、產品檢驗及留樣等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實則,去年8月上海市浦東新區就已正式施行《浦東新區化妝品產業創新發展若干規定》,其中就提到倡導“個性化需求”的化妝品發展新模式,鼓勵化妝品企業提升匹配消費需求的能力,精準研發適合消費者個性化需求的化妝品。
化妝品個性化服務加速到來
在《細則》發布之前,國家藥監局官網于去年11月發布的《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化妝品個性化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將北京、上海、浙江、山東、廣東省(市)五地劃為個性化服務試點區域。
《通知》表示,化妝品個性化服務試點工作自2022年11月開始,為期1年,各試點省(市)藥監局可擇優選取1—3家注冊人備案人作為個性化服務試點企業。根據《通知》,試點企業不僅應滿足規模、信譽、生產研發能力等硬性要求,以及具備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產品追溯、售后服務等方面的能力,而且必須滿足近3年抽檢合格、未受到藥監部門的行政處罰這一資格條件。
消息發布時,國家藥監局在試點內容中強調,在這一年中的工作重點中需研究制定個性化服務相關的規范性文件,此次征求意見稿也是對“定制化妝品”試行過程中的產品質量安全、消費者需求等做出規范要求,同時鼓勵化妝品企業運用數字化、機械化、自動化等先進技術方式開展化妝品現場個性化服務。
政策利好使得個性化定制化妝品成為行業新機會,而監管部門的創新舉措的核心都是為推動中國化妝品品牌建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向“個性化服務”發力,仍對企業的科技研發和技術基礎提出了系列要求,如產品研發的實力,供應鏈快速響應的能力,以及企業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領域的積累和探索等。
整體來看,國內定制化妝品市場仍處在發展初期,但隨著化妝品產業與智能產業的結合日益緊密,以及相關法規相繼落地,利好政策不斷完善,中國化妝品行業的“個性化服務時代”正在加速到來。